**更改入住日期**
請於3天前(不含入住當日)來電由專人為您辦理,若未於3天前告知辦理則須收取10%違約金;預定日非平日(假日及大假日等)且欲更改入住日期,則須於7天前(不含入住當日)來電辦理改期,若未於7天前告知辦理則須收取30%違約金。特殊住宿優惠專案則不提供改期或取消,詳見各專案介紹說明。
**取消訂房**
預定成功後若取消旅遊行程,請儘早來電告知;因下單後即為旅客處理相關事宜,須依旅客通知取消當日距離出發日期的長、短沒收相關取消費用,應沒收之取消費用將依下列規定辦理,另退款方式不接受分開退款,統一退款至原單一帳號。
1. 旅客於住宿當日取消訂房者,扣房價總金額 100 %。
(舉例說明:預訂2018年4月15日的旅程,於2018年4月15日當天取消預訂,將不予退還。)
2. 旅客於住宿日前 1日~ 1日(含)內取消訂房者,扣房價總金額 80 %。
(舉例說明:預訂2018年4月15日的旅程,於2018年4月14日(含)前取消預訂,則退還二成訂金費用。)
3. 旅客於住宿日前 2日~ 3日(含)內取消訂房者,扣房價總金額 70 %。
(舉例說明:預訂2018年4月15日的旅程,於2018年4月12日(含)~2018年4月13日(含)間取消預訂,則退還三成訂金費用。)
4. 旅客於住宿日前 4日~ 6日(含)內取消訂房者,扣房價總金額 60 %。
(舉例說明:預訂2018年4月15日的旅程,於2018年4月9日(含)~2018年4月11日(含)間取消預訂,則退還四成訂金費用。)
5. 旅客於住宿日前 7日~ 9日(含)內取消訂房者,扣房價總金額 50 %。
(舉例說明:預訂2018年4月15日的旅程,於2018年4月6日(含)~2018年4月8日(含)間取消預訂,則退還五成訂金費用。)
6. 旅客於住宿日前 10日~ 13日(含)內取消訂房者,扣房價總金額 30 %。
(舉例說明:預訂2018年4月15日的旅程,於2018年4月2日(含)~2018年4月5日(含)間取消預訂,則退還七成訂金費用。)
7. 旅客於住宿日前 14日(含)以上取消訂房者,扣房價總金額 0 %。
(舉例說明:預訂2018年4月15日的旅程,於2018年4月1日(含)取消預訂,則退還全數訂金。)
*遇小數點時:扣除手續費後,依四捨五入計算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