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故欲更改日期或取消,請於14日前通知,可保留至訂房日起6個月內,否則全額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
•如需延期請在7天(含)前告知,7天內無法辦理延期。
•-延期僅限一次,期限為一年內,無法退款定金。
•如遇天災(如地震、颱風)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經主管單位發佈之訊息,可退還訂金 100%(或可延期一年內,以一次為限)。
•若因颱風交通受阻而導致無法離開,滯留本民宿期間之住宿以六折計算。
•電話預約訂房或詢問請盡量在晚間9點00分之前 , 謝謝~
•本民宿訂金之收取,依照觀光局頒佈《定型化契約》規定,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
取消變更規則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金額100% 。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80%。
★旅客於住宿日前2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70%。
★旅客於住宿日前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30%。
★旅客於住宿日前4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50%。
★旅客於住宿日前5 - 7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30%。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含14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