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當天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將可辦理延期住宿或全額退費(需收50元手續費),延期住宿將保留訂金三個月,假如只是猜測當天天氣可能不佳要求退房,即為個人因素,只能依交通部的規定辦理退費。
※7天(含7日)以前告知,免費延期(限一次) 或保留訂金一個月(限一次) ,延期後取消訂房恕不退訂金,入住7天內延期住宿依照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計算可轉移的訂金,並補足訂金的差額後,始可再次保留房型。
※ 如遇限時限量住房專案,或為附加特殊取消訂房規定者,恕不適用下列取消政策。例如:不可取消專案。
取消變更規則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金額100% 。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80%。
★旅客於住宿日前2 - 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70%。
★旅客於住宿日前4 - 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60%。
★旅客於住宿日前7 - 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50%。
★旅客於住宿日前10 - 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30%。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含14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