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旅館訂金之收取,並依法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前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
旅客於住宿日前2-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
旅客於住宿日前4-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
旅客於住宿日前7-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
旅客於住宿日前10-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或可延期3個月內.以一次為限。
春節期間或連續假期訂房完成後無法取消退款。
◆天災延期:
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經各縣市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當天停止上班上課,
將可辦理延期住宿,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