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觀光局基本規範
全額與30%訂金對應退款規則。
住宿日當天取消訂房,則無法退款。但逢遇天災(如颱風、交通中斷)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擇不在此限。
取消變更規則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金額100% 。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80%。
★旅客於住宿日前2 - 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70%。
★旅客於住宿日前4 - 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60%。
★旅客於住宿日前7 - 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50%。
★旅客於住宿日前10 - 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30%。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含14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