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房者因故取消訂單辦理退款,依下列標準申辦:
◎住房日7天前辦理者,訂單費用扣除總計0%為手續費
◎住房日4天前辦理者,訂單費用扣除總計25%為手續費
◎住房日1天前辦理者,訂單費用扣除總計45%為手續費
◎住房日當日辦理者,訂單費用扣除總計100%為手續費
◎住房日當日不得辦理。
◎住房日當日未辦理入住手續者,視同住房,已付訂單之訂金將全額沒收。
取消變更規則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金額100% 。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45%。
★旅客於住宿日前2 - 4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25%。
★旅客於住宿日前7日前(含7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