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訂房說明
本飯店訂金之收取,依照觀光局頒佈《定型化契約》規定,並依法令規定比例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
旅客於住宿日前2-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
旅客於住宿日前4-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
旅客於住宿日前7-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
旅客於住宿日前10-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含14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
※註:
1. 住宿日 7天前通知取消訂房,訂金可保留一年做為日後訂房消費折抵使用,如於 1年期限前取消或未到則不予退款。(訂金保留後,來電恢復訂房只限一次。)
2. 住宿日前 6天內(含住宿當日)通知取消訂房,則依交通部觀光局-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訂房14日內按比例退還已收定金」。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交通中斷,經主管單位發佈相關訊息),致契約無法履行者,本商旅同意返還旅客已預付之全額訂金,或給予保留訂金 1年期限做為日後期限內訂房之房費折抵 (變更以一次為限) 。
若因颱風交通受阻而導致無法離開,滯留本館期間住宿費另計。
特殊專案訂房,皆依專案訂房說明,恕不依定型化契約規範之。
房價時段
平日:非旺日、假日之週日~週四
假日:週五、週六、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
旺日:暑假期間(7/1~8/31)週日至週四
定價:農曆春節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