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取消时,须依照中华民国交通部观光局定型化契约取消规定,扣取取消訂金。
住房日(不含当日) 14日前办理退款(房)者,旅馆保留1个月内使用有效或旅馆退回100%訂金。
住房日(不含当日) 10-13日前办理退款(房)者,旅馆得退回70%訂金。
住房日(不含当日) 7-9日前办理退款(房)者,旅馆得退回50%訂金。
住房日(不含当日) 4-6日前办理退款(房)者,旅馆得退回40%訂金。
住房日(不含当日) 2-3日前办理退款(房)者,旅馆得退回30%訂金。
住房日(不含当日) 1日前办理退款(房)者,旅馆得退回20%訂金。
住房日当日办理退款(房)者,视同住房,旅馆得收取房价全额之100%訂金。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取消订房,例:台风,须于发布陆上台风警报后主动来电告知本馆,方可全额退款,
如于陆上警报发布前取消或发布后未主动来电告知本馆,将依照观光局政策收取相关手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