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观光局颁布《定型化契约》规定,并依法令规定比率进行取消订房之扣款:
旅客住宿日当日取消订房扣预付订金金额100% 。
旅客于住宿日前1日内取消订房扣房价预付订金金额80%。
旅客于住宿日前2-3日内取消订房扣房价预付订金金额70%。
旅客于住宿日前4-6日内取消订房扣房价预付订金金额60%。
旅客于住宿日前7-9日内取消订房扣房价预付订金金额50%。
旅客于住宿日前10-13日内取消订房扣房价预付订金金额30%。
旅客于住宿日前14日前(含14日)取消订房扣房价预付订金金额0%。
本饭店若有限时、限量订房,房价及内容将依饭店项目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实际订金扣款比例依项目内容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