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住房人请务必于住房当日携带本人身分证、驾照或护照正本证件,提供人员查核登记,并告知订房订单编号,以利人员为您提供准确快速服务。
(二) 订房完成后,如欲更改订房日期、房型或房间数,请联络本饭店人员协助处理,惟限于入住日3 天 前(不包含住房日),始可更改订房日期、房型及房间数,不另收手续费。
(三) 同笔订单限更改乙次,更改后之订单恕不接受退房(取消订单)。
(四) 预订住宿当日,若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灾无法入住(以台中市政府颁布达停班停课为判定准则),务必在「入住当日」先以电话联络饭店人员,即可依规定无条件取消订房。如无故不依订房日期入住,则依照规定,无法退还已收之订房费用。
(五) 在不加床情况之下,身高110公分以下的孩童无需收取额外费用。
(六) 网站标示订房价格依日期、房型、项目优惠而可能不同,请您在决定订房及付款前仔细确认。
(八) 电话订房之相关政策,皆与网络订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