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房規則:
一、入住手續(Check in)
本飯店接受辦理入住時間(Check-in)依照房型名稱(18:00後或22:00後入住)開放入住(請見房間介紹說明;最晚保留時間(keep the room on the latest time):23:59),訂房者請出示「訂房成功單」及「身份證件」以便辦理。
二、延遲入住時間
訂房者於住宿當日,因故無法於「最晚保留時間」前辦理入住手續時,訂房者(或住房者)必須提前告知飯店。如未與飯店協議入住時間又超過保留時間未辦理入住手續,則視訂房者(及住房者)無條件放棄訂單(住宿權益)。
三、退房手續(Check out)
本飯店退房時間(Check-out)為 (12:00前),訂房者與飯店之其他交易﹝如續住、加床、餐費、小費、電話費...等﹞所發生之費用,必須與飯店現場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