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于预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达者,得请求乙方退还已付订金百分之百。
二、通知于预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达者,得请求乙方退还已付订金百分之七十。
三、通知于预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达者,得请求乙方退还已付订金百分之五十。
四、通知于预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达者,得请求乙方退还已付订金百分之四十。
五、通知于预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达者,得请求乙方退还已付订金百分之三十。
六、通知于预定住宿日一日前到达者,得请求乙方退还已付订金百分之二十。
七、通知于预定住宿日当日到达或怠于通知者,乙方得不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订金。
*此取消订房规定乃依据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公告之条例相关规定为主。
*如果您的信用卡有经过3D验证,请选择动态认证密码,并按下取的认证码,您的发卡银行将会发送简讯至您的 手机,填写完成后按下送出即可完成订房。
*订房成功后画面会跳至订房成功的页面,若未跳到订房成功页面,请至饭店网站→在线订房→已订购订单资 料即可进行登录查询订单的状况,如果未查询到订单请与饭店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