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房須知與退款規則:
一、線上付款成功後,憑身份證於飯店櫃台辦理登記,即可入住。
二、為避免影響其他消費者權益,網路訂房客戶一律以線上刷卡為優先確認保留。
三、依照觀光局頒佈《定型化契約》規定,訂房收取訂單金額的30% 做為定金。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含14日)取消訂房時,扣預付定金金額0% 。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10至13日取消訂房時,扣預付定金金額30% 。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7至9日取消訂房時,扣預付定金金額50% 。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4至6日取消訂房時,扣預付定金金額60% 。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2至3日取消訂房時,扣預付定金金額70% 。
★旅客於入住日期前1日取消訂房時,扣預付定金金額80% 。
★旅客於入住日期當天取消訂房,扣預付定金金額100% 。
四、更改住房日期:訂房者應於入住前3日(不含入住當日)電話通知飯店,
每筆訂單異動限定乙次,保留訂金3個月,異動完成後不得辦理取消退款。(提出申辦日為保留起算日)
五、登記住宿日若遇飯店所在地發生不可抗拒因素,如因地震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無法前來,請 於入住日住宿日中午十二點前通知本館延期或取消,否則將依本會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