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當下確定時間取消日期計算,退費,須於本民宿做確認取消訂房
※本民宿訂金之收取,依照觀光局頒佈《定型化契約》規定,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
旅客於住宿日前2-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
旅客於住宿日前4-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
旅客於住宿日前7-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
旅客於住宿日前10-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含14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
※限更改一次延期入住日期,更改後皆不退回訂金。
※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如颱風全額退款外﹐凡因個人因素﹐如:腸病毒、臨時有事、車子拋錨、家人生病、天氣不好不想出遊...等﹐取消訂房均依規定處理﹐或選擇保留訂金擇期入住。
如純屬個人因素﹐當天無法到達,恕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