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收費標準&加床規定】
■ 身高超過110公分之孩童 ,需加收費用。(飯店現場收費)
加床,含早餐,NT $ 1000/一名。
【關於_寵物入住】
■ 部分房型(木屋、別墅區),寵物可一同入住。
本飯店線上訂房訂金之收取,依照觀光局頒佈《定型化契約》規定,收取訂單金額的30%做為訂金。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 。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
★旅客於住宿日前2-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
★旅客於住宿日前4-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
★旅客於住宿日前7-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
★旅客於住宿日前10-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含14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
以上法令規定比率有所異動,則依照觀光局頒佈《定型化契約》之最新規定為準,相關網站資訊如下:http://admin.taiwan.net.tw/law/law_d.aspx?no=130&d=631。 茲擷取該契約條文如下:
※甲方為旅客,乙方為飯店
第十條(因可歸責於乙方之違約處理)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無法履行訂房契約者:
一、 如乙方已收取定金,應加倍返還之;其因乙方之故意所致者,甲方並得另外請求以定金三倍計算之損害賠償。
二、 如乙方未收取定金,甲方得請求以約定房價一倍計算之損害賠償;其因乙方之故意所致者,甲方得請求以約定房價三倍計算之損害賠償。
甲方證明受有前項所定以外之其他損害者,得併請求賠償之。
甲、乙雙方有其他更有利於甲方之協議者,依其協議。
第十一條(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處理)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乙方無法履行者,乙方應即無息返還甲方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
◎如果您的信用卡有經過3D驗證,請選擇動態認證密碼,並按下取的認證碼,您的發卡銀行將會發送簡訊至您的手機,填寫完成後按下送出即可完成訂房。
◎訂房成功後畫面會跳至訂房成功的頁面,若未跳到訂房成功頁面,請至飯店網站→線上訂房→我的訂單資料即可進行登錄查詢訂單的狀況,如果未查詢到訂單請與飯店聯絡。